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新教师能力培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教务部 时间:2024-09-09 14:00:00 浏览:
各学院、各教师:
为使新教师尽快了解校情生情、熟悉现行规章制度、融入组织,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掌握基本教育教学技能,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取得学校教学上岗资格证书,能够胜任1门或多门课程的教学、班主任工作,推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修订)》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新教师能力培养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2024年3月份以后入职,无高校教学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培养期限
新教师能力培养期限为1年(含2个学期)。因特殊原因在1年培养期内不能按时完成培养计划的,可申请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 1.5 年。
三、课程设置与学时
课程设置分引导教育、高等教育理论、师德师风、职业发展、教学技能、教育能力、教科研能力、教学实践、教研活动等模块内容(见附件2)。新教师取得的实际学时按照《温州商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温商院行政〔2021〕75 号)规定统计。
四、考核办法
(一)结业条件
参照《温州商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温商院行政〔2021〕75号)和《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修订)》(温商院行政〔2021〕78 号)对新教师培养期满进行考核,并认定其是否符合结业资格,符合结业条件者方能结业并取得教学上岗资格证书。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2025年秋季学期。
(三)考核单位
考核由学院负责,教务部与人力资源部审核。
五、培养要求
(一)新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做到按时上、下课,不迟到、早退。
(二)新教师应根据课程任务合理安排学习进度,高质量完成培养任务,并根据《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操作手册》(附件3-4)要求认真撰写培养过程材料。
(三)结对导师应亲历指导、帮助新教师高质量完成培养任务,扎实做好教学设计审阅、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教学反思撰写指导和磨课指导等工作。
(四)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教师的培养,明确指导教师、培养对象的基本职责和任务,加强过程管理,做好中期检查和期满考核相关工作,督促培养对象完成听课、培训、教学设计和助讲等任务,并提供相应数据材料和检查意见。
联系人:李莹莹 联系电话:0577-86590561
附件 1.入职不满一年无高校教学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名单
2.温州商学院新教师能力培养课程安排
3.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操作手册-青年教师
4.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操作手册-指导教师
教务部 人力资源部
2024年9月9日
附件3: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操作手册-青年教师.docx
附件4: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操作手册-指导教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