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基层教学组织设置的通知
作者: 来源:教务部 时间:2024-03-22 14:10:00 浏览: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激发组织活力,充分调动广大教师 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运行有效的基层教学组织体 系,切实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中堡垒作用,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 合,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温州商学院基层教 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实施意 见》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优化基层教学组织设置通知如下:
一、设置原则
(一)全覆盖原则。基层教学组织应覆盖全部一线教师,从而提高教师 的归属感,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团队合作的力量;基层教学组织应覆盖全 部课程,对课程进行规范管理和有效指导。
(二)有利性原则。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应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有 利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有利于教学运行和教学管理,有利于师资培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提高;有利于党支部与其对应设置,促进党建工作 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三)有效性原则。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着眼于可持续发展,做到组织管 理规范化、教 学活动常态化、活动方式多样化、研讨内容多元化、教研改革 成果化。
二、设置要求
(一)组织形式
学院可结合本单位实际,灵活设计基层教学组织的组织形式及管理体制,如:学院一系(实验教学(实训)中心)—课程组(教学团队)、学院 -教研室—课程组(教学团队)等组织架构模式。
1.有专业管辖的学院应该设系。系以单一专业或某一学科下的相近专业 群为单位组建,系的设置应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本院实际,有利于专业建设 和学科发展,有利于整合教学资源,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
2.承担大学英语、体育、思政等公共类课程的学院,应该以具有相同或 相近学科基础的课程(群)为单位设立教研室。
3.学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置实验教学(实训)中心。实验教学(实训)中 心的设置应有利于开展实验(实训)教学改革与研究,有利于落实实验(实 训)教学任务,有利于整合实践教学资源实现共享。
4.学院应在系(教研室/实验教学(实训)中心)内以单门课程或以具 有相同(相近)学科基础的课程群为单位设立课程组(教学团队),保证每 一门课至少由三人承担,每人至少承担三门课。
5.学院根据专业、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建设的需要,积极探索跨 学科专业、跨学院、跨学校交叉设立虚拟教研室。
(二)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遴选
1.系主任兼任专业负责人,任职条件应该符合《温州商学院专业负责人 管理办法》 要求,即原则上应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确因条 件不具备的,可由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兼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
2.实践教学中心主任、教研室主任等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应由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
3.课程组(教学团队)负责人,应由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
(三)基层教学组织备案
学院拟设立的基层教学组织,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论证,学院党政联席会 议研究通过,报学校备案后设立。
三、其他要求
1.请各学院按照设置原则、设置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统筹考虑专业设 置、公共课开设情况,兼顾党建与业务融合要求,优化基层教学组织设置, 遴选合适人员担任。
2.请各学院于2024年3月29日前将系、教研室设置及负责人相关情况纸 质版交教务部备案,于4月15日前将课程组(教学团队)、虚拟教研室的设 置情况纸质版交教务部备案,电子稿发送至xssw03@wzbc.edu.cn。
联系人:李莹莹 电话:86590561
附件: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设置情况一览表
教务部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