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
作者: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时间:2023-06-25 08:30:00 浏览:
各部门、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77号)文件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体教职工。
二、学习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
三、学习内容
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设“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以下简称专题),提供丰富多样的专题学习资源,供教师自主选学,主要内容如下。
1.思想铸魂。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本课程认定 2 学时。
2.固本强基。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本课程认定 1 学时。
3.以策促学。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查处的严重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深入学习掌握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提升教师的规则意识,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本课程认定 1 学时。
4.师德引领。学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特岗教师等师德榜样和先进事迹,观看师德巡讲报告、精品影视作品,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本课程为拓展资源,只记录学习时长,不认定学时。
四、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 tedu.cn)进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选择相应学段实名注册后可进行报名学习。曾参加2022年暑假研修、2023年寒假研修的教师,无需重复注册,可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直接报名学习。学员服务电话: 4008757650。
五、学时获得
本次专题学习可获得不超过 4学时的教师教学发展培训学时。学时录入将以教师获得电子学习证书为依据。提交各部门、各教学单位由学校统一录入学时。
六、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教学单位要把本次专题学习与师德师风整治工作结合起来,扎实做好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深化认识,广泛动员,组织教师用好数字学习资源,强化师德养成。
2.各部门、各教学单位于7月26日将前期学习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教务部。联系人:李莹莹;联系方式:0577-86590561;邮箱:xssw03@wzbc.edu.cn。
教务部 人力资源部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