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师发展中心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时间:2023-05-11 14:04:22 浏览:
各教学单位、各教师:
根据《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修订)》(温商院行政〔2021〕78号)和《温州商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温商院行政〔2021〕75号)的文件要求,现启动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期满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参加2022年春季学期助讲培养的青年教师和导师,具体名单(附件1)。
二、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 | 考核内容 | 备注 |
青年教师 | 至少完成225个继续教学学时,其中听课不少于128学时、参加教研不少于6次 | 教学工作量饱满,听课减半。 |
教学反思不少于2篇 | ||
承担课程(一门)的教学设计 | ||
试讲(公开课) | ||
5年职业生涯规划等材料 | ||
导师 | 指导撰写职业生涯规划、教学反思和教学设计 | |
跟听课不少于8次 | ||
培养计划和总结等材料 |
三、考核程序
(一)青年教师考核程序
1.青年教师按照《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档案材料规范要求》(附件2)做好“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手册(青年教师)”“教学设计”“教学反思”等材料准备,填写《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期满考核表》(附件3)和《培养期内青年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统计表》(附件4)。
2.青年教师自选第11周至第16周期间任意一堂课作为试讲内容(作为公开课),并将试讲时间报所在单位备案。
3.所在单位组织3-5名专家通过试讲听课对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进行测评,填写《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打分表》(附件5)。
4.所在单位考核小组对青年教师提交助讲培养过程材料进行审阅并打分,填写《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过程评价表》(附件6)。
5.所在单位考核小组将各项考核成绩填入《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期满考核表》(附件3),汇总成绩并给出评价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章后送交学校教师发展中心。
6.教师发展中心和人力资源部对新教师培养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导师考核程序
1.导师根据培养计划和制度文件要求,对指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向所在单位提交培养过程材料,材料规范要求见《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档案材料规范要求》(附件2)。
2.所在单位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和要求,结合导师提交的培养过程材料,填写《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考核评价打分表》(附件7),并在《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考核表》(附件8)中给出考核意见。
3.教师发展中心和人力资源部对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四、考核材料归档要求
每位青年教师与其结对导师共用1个档案袋,档案袋内包含以下材料。
1.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表;
2.培养期内新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统计表;
3.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手册(青年教师);
4.青年教师5年职业生涯规划;
5.教学反思;
6.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过程评价表;
7.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打分表
8.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手册(导师);
9.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考核评价打分表;
10.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考核表;
11.其他佐证材料。
五、其他事项
1.青年教师和导师须如实填写相关材料,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核,如实进行评价打分,学校对有关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如有伪造学习记录或弄虚作假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青年教师考核合格,学校颁发教学上岗资格证书。
3.培训学时不足者、未参加教助讲培养期满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延长培养期。
4.各教学单位于5月17日之前将青年教师试讲安排汇总表(附件9)发送至xssw02@wzbc.edu.cn,务必于6月26日前完成所有的考核任务并将材料归档备查。
联系人:李莹莹
地 址:经世楼516室
电 话:0577-86590561
附件:
1. 2022年春季学期助讲培养结对名单
2. 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档案材料规范要求
3. 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期满考核表
4. 培养期内青年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统计表
5. 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打分表
6. 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过程评价表
7. 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考核评价打分表
8. 温州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考核表
9. 青年教师试讲安排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人力资源部
2023年5月11日